市民在网上办港澳签注 EMS可送件上门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5日 更新时间:2011年04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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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心晖 通讯员 谢黎静)办理港澳再次签注可以在网上申请了。据悉,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联合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EMS),于4月8日正式推出网上申请“港澳再次签注邮政双向速递服务”的业务。

  目前,网上只开通办理再次签注业务,市民第一次签注业务还需到公安局出入境签证大厅现场办理。

  据介绍,申请人只要进入“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服务大厅”网站(http?押//crj.fjgat.gov.cn?押9080/),提交业务申请,并填写规定的内容,即可完成申请。同时在申请界面选择“双向速递服务”,由EMS进行网上订单处理通知上门证件揽收、证件审批和回寄,使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申办再次签注的一项便民利民措施。

  厦门EMS将派人上门受理,办证居民只需准备好相应的证照及办证费用。工作人员上门时,客户填写港澳再次签注邮政双向速递服务收据,工作人员收回居民需办理签注的证照,同时向客户收取统一规定的办证费和快递服务费。最后,厦门EMS在10个工作日内按居民提供的投送地址递送证件。

  厦门EMS上门收件办理港澳签注服务采取自愿选择的原则。


  温馨提醒


  网上申请办理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厦门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2.《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必须超过所申请签注有效期14天以上,申办赴香港或澳门一地签注的,所持的往来港澳通行证至少应有2页空白签注页;申办赴香港澳门两地签注的,所持的往来港澳通行证至少应有4页空白签注页;

  3.不属于登记备案人员和法定不准出境人员;

  4.不属于在港澳地区从事非法活动被限制出境人员;

  5.所持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没有损毁或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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