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0日 更新时间:2011年03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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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 吴斯婷)一套房屋改成多套用于出租、经营的现象在我市一些小区比较普遍。今后,这种情况有可能办不了产权交易。
昨日,《厦门经济特区土地房屋登记管理规定(草案)》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二审。
市人大法制委建议,应在草案中规定:对危及建筑物安全、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或者附有违法建筑并结构相连的房屋,经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在执行期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向登记机构出具通知书,提请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的转移登记。等违法状态消除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构。
据了解,“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主要是指“一套改多套”等相关情况。
思明区已开始试行
商报讯(记者 吴斯婷)我市一些小区内“一套改多套”现象层出不穷,位于嘉禾路上的新景世纪城小区是较为典型的一个小区,据了解,该小区70%左右的住户都涉及违法建设。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近日表示,思明区城管执法部门提请市国土房产局停止这些房屋的产权交易,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少业主被停止产权交易以后,就主动整改,将房屋恢复了原状,并主动要求有关部门恢复其房屋的产权交易。
据了解,新景世纪城小区是我市首个进行试点的小区。
据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从今年2月起,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群租行为明令禁止,违规者最高将罚3万元。记者在之前的采访中曾了解到,目前厦门租赁市场“一套改多套”的情况较为普遍,有业内人士估计,厦门近四成出租房都存在这种情况。厦门大学学者表示,政府还应当对“一套改多套”进行疏导,并建设大量的公共租赁房、廉价房,增加供应低价房源以解决巨大的需求量,从根本上解决供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