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违法可选“以教代罚” 交警部门在全市11个路口设置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3日 更新时间:2022年06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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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柯恺筠 通讯员 娇轩) 在路口发生轻微交通违法,市民可以选择观看安全教育视频15分钟或参与交通劝导15分钟,替代违法处罚。6月19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11个路口设置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推动“三不过岗”的处罚教育新举措。

  什么是“三不过岗”的处罚教育新举措?据介绍,行人、非机动车在设有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的路口,发生行人不走斑马线、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等轻微交通违法,在原来单一进行处罚的基础上,可以自主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或是当15分钟的“志愿交警”,或是现场观看15分钟安全教育视频,完成后方能离开。这项新举措前期在思明、海沧试行,取得良好效果。

  6月16日,在莲岳路体育路路口的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上,摆放着标有“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工作台及写着文明交通宣传语的宣传板。当天下午5时许,民警发现市民黄老伯占用机动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先对他进行了交通安全劝导,然后提供“三不过岗”的教育处罚选择,黄老伯选择观看安全教育视频。“印象很深啦,以后会更加留心遵守交通法规。”黄老伯说。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能让交通违法的行人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更好地接受安全教育,增强文明出行意识。”民警黄坤峰表示。

  【链接】

  哪些路口设置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

  思明:公园东路虎园路口、莲岳路体育路口

  湖里:海天路华昌路口、嘉禾路湖里大道口

  集美:诚毅东路诚毅南路口、集源路盛光路口

  海沧:滨湖北路海林路口、滨湖北路滨湖路口

  同安:城南路银湖中路口

  翔安:舫山南路与翔岳路交叉口、新兴路与祥福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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