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讲解员招聘简章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专职讲解员1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或辞退记录,中共党员优先; 2.性别不限,中国国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书; 4.女性身高165CM以上,男性身高175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有讲解工作经历者优先,有播音、主持或者演讲比赛经验者优先; 6.符合体检要求。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初试(含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复试、体检、政审进行。 (一)报名 网络报名:报名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xuht@xmgxrc.com,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若报名人数未达到一定数量,将酌情延长报名截止时间。 (二)初试(含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报名者须携带: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完后退回,复印件留档备查); (3)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请贴在报名表上)。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如有虚假,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用人单位将根据简历进行初步筛选,条件合适者将电话通知初试(含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未入选人员不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92-5398857 (三)复试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复试均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主要测试内容。初试、复试阶段应聘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体检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应聘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按要求进行复检,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3.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及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录用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主要社会关系、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确认。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因故退出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按复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聘用与待遇 1.拟聘用人员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至用人单位(事业单位)从事讲解接待服务相关工作,工作地点位于思明区。 2.根据劳动合同,设立试用期。拟聘用人员若通过用人单位试用期考核,转为正式录用人员;若未能胜任岗位需要,没有通过试用期考核,按照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工资待遇:正式录用后,税前年薪约12万元(包含月工资、年终奖金、个人及单位应缴交社保、公积金、工会福利等),试用期工资另行约定,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附件:专职讲解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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