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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020年7月) 本信息的网址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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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2020-07-30 17:22】 有效时间:【2020-08-13 17:22】
招聘职位索引:1)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简章(2020年7月)

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考试简章

(2020年7月)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思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4人。现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开展相关招考工作。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请查看《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0年7月)》(附件1)或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进行查询。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厦门市户籍。

(二)岗位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详见附件1);

《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就业困难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三)专门职位报考条件

A11岗位为专门职位,面向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下列对象招考:

(1)厦门市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限为1年及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高校毕业人员。

(2)厦门市大学生退役士兵:指从厦门市应征入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已继续完成学业的;②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的。

(3)厦门市军人随军随调家属,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随军家属,指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落户厦门手续的驻厦门地区的各军兵种部队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含驻厦部队中符合移交地方尚未移交的退休人员、转业厦门待安置人员)的配偶;②随调随迁家属,指入伍前为厦门户籍(不含非厦门生源大中专生在院校入伍)回厦安置的军转干部的随调随迁配偶。军人随军随调家属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报考专门职位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考专门职位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报名截止日前到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厦门市思明区会展路75号)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提交项目组织实施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

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于上班时间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处开具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2226263)。

厦门市随军家属提供军人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市警备区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科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6332251)。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592-5366535)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四)不得报名、聘用情形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四部分第十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5.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不得再报考思明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招聘考试。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0年7月30日在思明区政府网()、中国海峡人才网厦门站()、厦门人才网()同时发布。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31日8:30--2020年8月10日17:30。

3.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进行报名。

(2)本次招聘考试与厦门市思明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020年7月)考试同时进行,已报名参加上述考试的人员不得再报名本次考试。

(3)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请谨慎选择报考岗位,提交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便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参加考试。提交报名但审核不通过的,可以修改后再次提交或选择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将以下材料通过报名平台上传到附件(全部为扫描件或足够清晰的照片):

(1)《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5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应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或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往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并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的查询验证页面。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申请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厦门市的,可持身份证、退伍证就近前往退役接收安置所在的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查询各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或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处(厦门市豆仔尾路186号双拥大厦(原粮食大厦),联系电话0592-2226263)开具证明。

②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省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认证材料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5.报名咨询电话:0592-2215213,吴小姐。

(二)报名资格初审及准考证打印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通过报名平台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上午8:30--8月11日上午12:00法定上班时间。

2.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7月31日--8月11日期间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并修改材料,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8月11日(17:00)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3.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招聘条件并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延长报名时间后依然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可于打印笔试准考证功能开放后,登陆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自助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将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报名平台上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陆中国海峡人才网厦门站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加分规定:

(1)参加国家和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厦门户籍或厦门生源高校毕业人员,于报名资格初审期间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现场审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可加 5 分。服务期限未满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加分。

(2)从厦门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或厦门生源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本项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

大学生退役士兵。指从我市应征入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②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

(4)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上传加分材料,并于报名截止日前到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厦门市思明区会展路75号)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2.面试

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发给《面试通知书》。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综合总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总分面试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厦门站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组织到指定的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应聘人员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厦门分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从具有资质条件的医院名单(不含首次体检医院)中抽取复检医院。复检只有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等原因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用人单位应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按思明区有关规定予以保留,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由用人单位(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批次该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思明区政府网及中国海峡人才网厦门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按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思明区财政局《关于规范和调整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厦思人社[2019]43号)执行。

(二)年龄、户籍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20年8月10日)。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5年8月10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条件以上的,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数。如: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指截至2020年8月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验)的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全日制普通教育2020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五)此次招聘考试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详见附件3)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请应聘人员认真对照,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报名。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七)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厦门户籍不含在厦的各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九)厦门生源未就业毕业生不受岗位资格条件的户籍限制。

厦门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

1.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根据厦府办[2011]229号文规定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且将户籍迁入我市的外来学生,普通高中毕业后从我市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

(十)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一)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

(十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在考核中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以上应聘人员3年内均不得报考我区编内或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

(十三)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四)食宿自理。

(十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厦门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六)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人社局监督下进行。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项由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厦门市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0年7月).xlsx

附件2:厦门市思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1).doc

 

 

 

厦门市思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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