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学位证书及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仅接受现场报名方式。
四、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经报考资格条件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含硕士研究生)都要进行笔试,以笔试成绩排名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的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设置各专业的相关基础知识(占80%)、作文(占20%)。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考官当场打分,面试考官由主管机关、用人单位和外聘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用人单位网站和公告栏公示7天后,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面试的有关事项。
五、体检与考核
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费用个人自理。
2、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排序进行一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单位网站和公示栏上公示7天。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它事项
1、薪资待遇
按照《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厦委办发[2006]53号)和《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收入的意见》(厦委办发[201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按核定非在编雇用人员年综合定额标准(含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必要的管理费用等)的规定,辅助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需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综合定额标准分别为5.4万元、6.9万元。
2、本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附件: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019年 10月08 日
非编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