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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 页 > 台湾人才政策

海沧区开展受理台湾青年人才优惠政策申报的通知

  根据《海沧区引进台湾人才暂行办法》(厦海委办[2015]41号)、《厦门市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实施意见》(厦府办[2015]147号)、《厦门市关于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优惠政策申报办法》(厦府办[2015]194号)的规定,海沧开始受理台湾青年创业就业优惠政策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1月19日(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受理地点
   海沧区委台办(海沧区政府主楼一楼1116室);
   联系人:蔡立毅 潘旭 电话:6893369;
   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公交乘至“海沧区政府站”)。
   三、申请所需材料
   (一)申请《海沧区引进台湾人才暂行办法》的优惠政策
   由企业(或社团组织、机构)统一申报13项:
   1、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海沧区台湾人才政策兑现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企业验资报告、上年度纳税证明;
   (3)新引进台湾人才的台胞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4)审查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申请单位还需根据不同申请项目提交相应材料
   (1)安家(租房)补贴
   ①购(租)房合同及发票;
   ②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厦无房产或无房产交易证明;
   ③居委会居住证明。
   (2)创业就业贡献奖励
   ①个人上年度完税证明。
   (3)企业开办补助
   ①股东出资证明书及验资报告;
   ②企业实际投入明细表及相关票据(包括仪器设备、装修、办公、人工等费用);
   ③员工劳动合同及缴交社保凭证;
   ④企业年度和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
   (4)机构开办补助
   ①机构实际投入明细表及相关票据(包括仪器设备、装修、办公、人工等费用);
   ②员工劳动合同及缴交社保凭证;
   ③台湾知名人力资源机构、六大工商团体及行业公会开具的分支机构证明。
   (5)场所租金补贴
   ①租赁合同及租金缴交发票。
   备注:海峡两岸青年(高校)创新创业邀请赛获奖者创办的企业,请提供获奖证书(非获奖者无需提供)。
   (6)企业创业贷款贴息扶持
   ①贷款合同及利息支付凭证;
   ②企业实际投入明细表及相关票据(包括仪器设备、装修、办公、人工等费用);
   ③员工劳动合同及缴交社保凭证。
   (7)培训费用补助
   ①培训通知;
   ②培训机构证明;
   ③培训费用;
   ④往返机票(车船票)、住宿发票等相关票据。
   (8)交通补贴
   ①厦台往返机票票据。
   (9)引才奖励
   ①台湾优秀人才基本信息表;
   ②台湾优秀人才身份证明;
   ③劳动合同及任职文件;
   ④完税证明。
   备注:机构协助引进台湾优秀人才的,需提供协助引进的台湾优秀人才与用人企业证明。
   (10)柔性引进台湾专家薪酬补贴
   ①台湾专家出入境记录;
   ②证明台湾专家个人业绩的相关材料;
   ③完税证明。
   (11)社会保险补助
   ①企业“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12)台籍学生实习生活补贴
   ①在学证明;
   ②入境证明;
   ③实习协议、实习总结。
   (13)交流活动经费补助
   ①活动方案、活动总结;
   ②出席活动人员清单(姓名、职务、证件号码);
   ③费用明细及票据;
   ④活动宣传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
   (二)申请《厦门市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厦创业就业实施意见》的优惠政策
   申请对象: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海沧创业广场)、海联商务大厦、青礁村院前社等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内,台湾青年创办的企业及为台湾青年创办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的担保机构。其中台湾青年创办的企业要求台湾青年占有20%(含)以上股份或台湾青年团队占有35%(含)以上股份,台湾青年年龄为18~45周岁。
   1、创业启动资金申报材料
   (1)海沧区台湾青年创业启动资金申请表;
   (2)创业项目说明书(含验资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办公场所租金发票复印件;
   (5)企业法人代表台胞证复印件;
   (6)员工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及号码等信息);
   (7)员工劳动合同及缴交社保凭证;
   (8)企业财务报表。
   2、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申报材料
   (1)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申请表;
   (2)担保机构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台湾青年创办企业和银行签订的融资担保相关协议;
   (4)担保业务收费凭证和银行放款证明材料;
   (5)台湾青年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3、租金补贴申报材料
   (1)海沧区台湾创业青年办公场所租金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代表台胞证复印件;
   (4)办公场所租房合同和租金发票复印件;
   (5)企业财务报表。
   4、创意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创业场所租金补贴申报材料
   (1)海沧区台湾青年创业获奖项目租金补贴申请表;
   (2)两岸青年创意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台胞证复印件;
   (5)办公场所租房合同和租金发票复印件;
   (6)企业财务报表。
   5、居住用房租金补贴申报材料
   (1)海沧区台湾创业青年租房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创业青年台胞证复印件;
   (4)租房合同和租金发票复印件;
   (5)缴交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6)居委会居住证明.
   6、培训经费补贴申报材料
   (1)海沧区台湾创业青年培训费补贴申请表;
   (2)创业青年获评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或创业创新团队核心人才的证明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创业青年台胞证复印件;
   (5)培训通知、培训机构证明、培训费用相关票据复印件。  
   7、优秀创业团队生活补贴申报材料
   (1)海沧区台湾青年优秀创业团队生活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创业青年台胞证复印件;
   (4)创业创新优秀团队的获奖证明;
   (5)优秀创业团队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及号码等信息)。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单位或个人需认真阅读通知,确认台湾人才符合条件后,如实填写相关表格(请勿调整表格及字体);
   2、材料均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需当场校验;
   3、本通知未尽事宜以海沧区委台办、区委人才办解释为准。

  

海沧区委台办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