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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才交流协会第二届二次会员大会在厦举办


作者: 时间:2008-05-04 来源:
 
 

 

4月17日至18日,由中国人才交流协会主办、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承办的中国人才交流协会第二届二次会员大会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召开。中国人才交流协会会长、原国家人事部副部长侯建良,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常务副会长、国家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主任司益磊,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副会长、原国家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余兴安,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副主任陈军,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副会长陈钧、刘京州、刘向东、李田、曹新生等协会领导出席会议。福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丛远东、厦门市政府副秘市长王德贤、厦门市人事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育生应邀出席大会开幕式。省人事厅厅长丛远东、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德贤先后致词。

 

会上,中国人才交流协会会长、原国家人事部副部长侯建良就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的工作部署,围绕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等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侯会长在讲话中,从全局的高度,总结了人才服务业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阐述了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对于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快人才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分析了新形势下人才服务业发展的新机遇,提出了协会今后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常务副会长、国家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主任司益磊代表协会理事会向大会作了题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努力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主要回顾总结了协会第二届一次会员大会以来的工作情况,提出了2008年的工作安排意见,强调指出将充分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坚持为会员服务,为人才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方向,努力推进人才服务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规范行业服务行为,研究人才服务业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探索改革协会的体制机制,扩大协会规模和功能,统筹做好协会的各项日常工作,不断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

 

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董保华受邀作“《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人才派遣业的创新与发展”专家演讲。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副会长、原国家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余兴安作大会总结发言。会议审议通过了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2008年工作安排及财务收支报告、《人才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等若干重要议案,增选产生了部分协会理事及常务理事,表彰了优秀会员、优秀通讯员及理论研究先进单位和个人。会议还交流学习了人才服务工作中的新经验、新体会和新做法,并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等进行了研讨。来自国家机关人才交流机构分会及全国各地人事人才系统136家会员单位253名代表参加会议,是协会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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