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闽人发[2007]203号 来源:福建省人事厅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厅局,企业集团,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推动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贯彻落实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改进和完善博士后制度,加大博士后站点平台建设力度,吸引一大批博士后研究人员投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在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博士后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形势
我省博士后工作开展十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指导下,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博士后事业稳步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博士后管理制度,博士后建站初具规模,较好促进了产学研有机结合,推动了科技创新,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方面起到了独特作用。目前,全省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4个,企业、高新技术园区和生产研发型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3个,项目招收博士后点2个,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530人。其中,3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2个项目招收博士后点覆盖了理、工、农、医、社会科学等8个门类的22个一级学科;43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企业绝大部分分布在我省主导产业、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或上市公司。
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始形成了一支高素质的人才群体,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创造了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十五”期间,我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累计承担国家级、省级项目359项,累计转化效益48.33亿元;共出版专著59部,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669篇;获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等奖项63项;获专利项目24项。并且培养出了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拔尖人才,出站的博士后入选两院院士2人,被聘为长江特聘教授3人,列入中科院百人计划3人,“863”计划首席科学家1人,获得杰出青年科学基金5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
当前,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需要创造良好的人才培养和使用环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需要增强人才的创新性和开拓精神;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迫切需要大批高层次人才,特别是跨学科、跨专业领域的复合型人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近几年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大大推进了我省人事人才工作。我省博士后工作要顺应新的形势,抓住发展机遇,加强制度建设,激发工作活力,扎实运作,努力推进,把博士后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十一五”博士后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我省博士后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以培养、吸引和使用创新型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健全完善制度,稳步扩大规模,注重提高质量,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我省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跨学科、复合型、战略型和创新型博士后人才队伍,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着眼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和主导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强博士后站点建设,有计划地培养、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推动开展国家和省重大基础理论、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课题研究,着力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的科技领军人才和科技尖子人才,提升我省人才竞争力。
2、坚持培养、引进与使用相结合。要做大做强博士后平台,发挥博士后制度吸引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优势和作用,提升吸引力,特别注重跨学科、复合型、战略型和创新型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突出抓好考核评估,促进培养和使用质量,坚持在使用中培养,在培养中使用。要把培养和使用相结合贯穿于博士后工作的始终,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育才、用才机制。
3、注重产学研相结合。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机制,把人才培养、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成果转化率,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
4、采取政府主导与发挥设站单位作用相结合。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改革力度,大力加强博士后工作。设站单位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积极引进、培养和合理使用博士后人才。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工作体制,健全管理制度
要按照人事部关于建立健全国家、省和设站单位分级管理体制的工作部署,理顺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省博士后管理部门和设站单位职责架构,健全管理制度,创新运行机制,形成人事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调合作,设站单位发挥人才培养使用主体作用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强博士后服务体系建设,改进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和资助方式,逐步实现博士后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稳步扩大规模,确保设站质量
要突出建设,稳步扩大设站规模和博士后招收数量,积极推动我省重点学科、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到2010年,全省事企业单位博士后设站总数达到100个以上,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累计总数达到800人以上,并逐步扩大流动站一级学科覆盖面,增加工作站博士后招收数量,博士后站点评估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提高培养与使用效果,造就创新人才
要大力创造条件,着力培养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才群体,鼓励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多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课题和科技专项,人均成果率高于同等资历人员的平均水平,提高成果转化率,促进产业化。到2010年,我省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均承担或参与研究课题2项以上,在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论文5篇以上,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项目成果转化率达到70%以上。同时,对于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省产业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进行重点培养。
(四)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十一五”期间国家对博士后事业的投入将有较大规模的提高,根据人事部关于“地区、部门和设站单位也要相应加大对博士后事业的投入”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省、设区市、主管部门和设站单位多层次投入机制,并根据博士后研究项目课题的效益评估,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投入力度。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博士后事业。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建立“福建省博士后科学基金”,吸引、资助国内外优秀博士和留学人员来我省开展博士后科研项目,加大对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招收博士后支持力度。
四、主要措施
(一)推进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
根据人事部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改革和完善博士后工作的分级管理体制,调整管理权限,明确管理职责。省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指导下,统一归口负责本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工作,把博士后工作纳入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建立由人事部门牵头,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博士后管理协调机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符合我省特点的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细则。有计划开展评估、表彰和培训,对各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工作进行督导,交流工作经验。及时与设站单位沟通人才需求、博士后招收、课题项目研究、后勤保障等信息,督促、指导设站单位重点做好博士后的培养、使用以及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以站点为平台,促进博士后事业发展
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要主动了解掌握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发展情况,对符合设站条件、申请设站的单位,要给予建站工作指导;对列入我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单位申请设立流动站和工作站,要给予政策引导和倾斜;对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的企业申请设立站点,要给予鼓励和扶持。稳步扩大设站规模,到2010年,我省各重点学科、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各设区市都设立有博士后站点,增加、扩大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吸引和聚集平台。
要围绕我省战略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扩大博士后招收数量,培养造就科技领军人才和产业创新人才。各地各部门和各设站单位要以博士后站点为平台,积极为我省信息、石化、机械等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培养、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要有计划地招收博士后进站,保证在站博士后数量。对于招收博士后有困难的博士后站点,省、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可组织设站单位到省外与人才集中的高校、科研单位联合举办人才、项目洽谈会或有关人才招聘活动,采取多种措施选拔人才,保证和扩大博士后招收数量。要大力推动博士后事业发展,不断壮大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总量,提高素质、改善结构。
(三)提升能力,狠抓培养使用质量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质量是博士后制度的关键。要创新培养方法,开辟研究领域,拓宽科研空间,充分调动博士后研究人员科技攻关的积极性,鼓励他们突破重大关键技术,获得高科技研究成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组织博士后参与各种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切合社会需求的技术项目咨询和服务。有条件的博士后站点可建立研究创新基地,吸引全国同行专家学者参与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研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博士后管理部门要按照《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严格进站遴选、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制度,完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目标管理、绩效评估、纪律约束、优胜劣汰等管理办法,把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放在博士后工作的重要位置,逐步形成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博士后质量保证体系。对考核评估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对管理不善、评估不合格,不具备设站条件的视情况予以警告,限期整改。各设站单位要依据岗位需要和研究工作特点,按照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将博士后研究人员纳入本单位人事管理范围,进一步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使用和管理。
(四)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 发挥博士后站的纽带和孵化作用
坚持产学研相结合,发挥好博士后站的纽带、孵化器功能和作用,加大对博士后站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的运用与推广力度,拓宽博士后科研成果有效转化的渠道。改进工作站与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方式方法,鼓励采取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科技依托落实培养、合作导师,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提供经费和实验条件的联合招收、联合研究攻关的形式,提高联招效益。参与各方签定合作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保证培养和科研质量,共同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商品化。
要逐步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专家导师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导师的指导作用,请他们把好人才选拔关、科研选题关、考核评审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要选定对口的合作导师,并成立由学术技术带头人、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组成的专家指导小组,探索建立合作导师专职制和专家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机制,博采众长,发挥合作导师和专家的传帮带作用,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要聘请合作导师做为博士后的学术指导人,企业相关专家做为项目研究指导人,还可聘请合作导师为企业科技咨询机构的成员,更好地发挥其指导和咨询作用。
(五)加大投入,实施项目资助计划
要创造条件,形成政府、设站单位和社会等多层次、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一五”期间,国家和省将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两年10万元。要扩大省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规模,制定博士后项目资助计划,以项目资助扶持的方式,支持本省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有科研潜力和突出才能的优秀人才开展科研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财政增长和博士后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博士后站点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力度,促进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有关地方和单位要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省博士后项目资助计划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相应配套支持。各设站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对博士后自筹经费投入:一是逐步增加对博士后日常经费的拨款;二是借助承担和参与重大科研项目,以项目为依托提供经费支持;三是从合作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提取资助招收博士后;四是由企业出资或部分出资联合招收博士后;五是鼓励进站博士后争取获得国家、省部及市级各类科学基金和选题受益方的资助。
(六)扩大博士后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是加快推进博士后培养工作的重要措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和设站单位要积极引进海外留学博士、优秀外籍博士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设站单位可选派优秀博士后到国内外院士专家身边进修学习,参与课题合作研究。有条件的站点单位要有计划组织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进行考察和交流,与相关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与项目课题相关的出国短期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国际交流能力。
(七)深化工作内涵,优化服务保障
要不断加强博士后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做好研究和学术交流、成果转化、项目洽谈、后勤保障、出站择业等方面服务,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根据当地社会保障制度规定,参照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统筹解决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要加强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采取业务培训和考察学习等方式,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升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强博士后站点内部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计划项目落实、经费落实、管理服务落实、培养质量落实。
要利用人事人才的信息网络,办好博士后工作网页,提供面向社会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招收信息、提供政策咨询、进行工作交流,扩大宣传福建省博士后事业,逐步实现博士后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发挥福建省专家联谊会的作用,筹划成立省专家联谊会博士后分会,组织在站博士后参加联谊活动,开展学术、技术交流。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各级博士后管理部门和设站单位,要充分认识博士后工作在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省博士后工作新局面,为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创新型的博士后人才,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