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档案办理程序
(一)委托我中心单纯保管档案的各类人员档案转出办理程序
持具有保管档案资格的单位开具的调档函(须说明调档理由和寄档地址、邮编)到我中心档案管理部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温馨提示
1、根据中组部规定,档案不能自带。
2、如果调档单位直接派人前来领取档案,须加附介绍信(介绍信应写明派什么人领取谁的档案),取档人应凭身份证办理。
3、报考研究生需调档政审的,持报考学校出具的调档函办理。
(二)人事关系委托我中心代理的各类人员档案转出办理程序
当事人按我中心人事代理部的人事关系转出商调程序办理后,由我中心人事代理部通知档案管理部转出档案。
©2006 厦门人才网 版权所有 厦门人才网由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厦门市人才市场主办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场开发部开发设计、维护 未经厦门人才网授权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任何信息 网站服务电话:0592-5396657 传真:5396637 您有什么要求请发邮件webmaster@xmrc.com.cn
本站支持以下浏览器:IE5.5、IE6.0、IE7.0、Firefox、Opera浏览器